毒品既可以從廣義上泛指可以對人體造成傷害的化學物質(特別是一些劇毒藥物如KCN),在日常生活中也可以特指被人類當做嗜好品所濫用的功能性藥物,多為精神藥品或麻醉藥品。因濫用這類藥品會害身心健康之,所以中文稱之為毒品。通常使用毒品只是為了產生身體或心理上的娛樂目的,而非用來作生理或心理治療之用,因此西方稱之為娛樂性藥物。毒品通常具有成癮性,隨著使用時間的推移,身體對於藥物的劑量需求也會不斷提高。人在吸食毒品之後除了產生幻覺及可能會造成行為異常外,過量攝入毒品將造成死亡。各國對使用毒品均制定相關法律進行嚴格管制。

國際慣例

    西方並沒有「毒品」一詞,社會上習慣將毒品的使用稱為藥品濫用或藥品娛樂性使用。其中藥品的定義不包括像乙醚這樣可導致人失去知覺的化學藥品以及砒霜、敵敵畏、氰化物等可直接導致人死亡的劇毒物質,而是特指出於「非醫療目的」而反覆連續使用、能夠產生「依賴性」(即成癮性)的精神藥品或麻醉藥品。
    華語國家立法限制視為毒品的藥物,其實有許多並沒有生理的成癮性,例如LSD。
    西方醫學、社會學等學術界也把尼古丁(煙草製品的有效成分)和酒精的使用稱為藥物娛樂性使用,因為菸酒同樣有強烈成癮性,並能給人體帶來重大傷害。

主要產地

南美洲、中東、阿富汗、及東南亞的金三角。 但就目前趨勢及毒品類型,特別是化學合成類之毒品,僅需適當材料及步驟即可製成,例如安非他命。

危害

毒品除了造成身體危害外,還有共用針具大幅增加愛滋病病患人數、吸食毒品的金錢消耗造成的犯罪率上升、吸毒者轉為販毒者增加毒癮人數及吸食毒品後精神狀態不佳增加的社會危險,而二手菸害也是一種毒品對社會造成的危害。
酒精和煙草等合法藥物造成的傷害未必小於非法藥物,根據一項2010年請藥物傷害專家進行的評比顯示,酒精是最為危險的。圖中最高可能的傷害度定為100,並以此定所有藥物的相對傷害度;而淺藍色的部份為某種藥物對他人的傷害,深藍色的部份為該藥物對使用者自身造成的傷害。

在戒毒困難的情況下,許多國家的政府乾脆提供免費針具給吸毒者,至少可以大幅降低愛滋病造成的鉅額成本;荷蘭在禁止搖頭丸的情況下,同時允許公開販售測試搖頭丸成分的產品,在無法全面禁止搖頭丸的情況下,讓使用者自行淘汰品質差的搖頭丸。有不少國家也會提供免費或低價美沙冬代替鴉片類毒品,瑞士甚至直接提供海洛英給成癮者,減少吸毒者的經濟負擔及衍生的犯罪問題。也有不少國家提倡使用含有尼古丁的貼片或口香糖,可以減少二手菸對他人危害,也可以讓菸癮者解癮時僅受到尼古丁的危害、而不會受到菸草內其他物質的傷害。

 

常見濫用藥品

  • 嗎啡(混合糖精製劑為「紅丸」)
  • 可待因
  • 含笑半步癲(K他命及搖頭丸混合研磨成粉末後,摻入沖泡咖啡粉)
  • 一日含包散(由咪達唑侖混合天使塵加上古柯鹼研磨成粉末用鼻孔吸食)
  • 一粒眠(Erimine),又稱五仔,主要成分:(硝甲西泮)
  • 魔菇(亦稱致幻蘑菇)[2]
  • 忽得(甲喹酮/安眠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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